蒸气锅炉是一种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一种特殊设备,广泛应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各行各业,是一种危险而特殊的设备。一发生事故,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测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安全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监督检查证明书(安全性能监督检查证明书)。
2.锅炉的安装、维护和改造。从事锅炉安装、维护和改造的单位应取得省级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和维护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安装、维护和改造。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书面通知直辖市或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施工通知送当地县级质量监督局备案,通知后方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护和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水压试验和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由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监督局参加整体验收。
4.锅炉注册。锅炉验收后,用户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和使用管理规则》填写《锅炉(普查)注册表》,到质量监督局注册,申请《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八项制度和六项记录。
6.锅炉检查。锅炉每年定期检查一次,未经安全定期检查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查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查一次,未经定期检查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常压锅炉严禁安装在承压锅炉上。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种安全附件不完整的锅炉。